IMO规定:对2008年7月1日以后签订建造合同,如无建造合同,则2009年1月1日以后铺设龙骨的船舶,或2012年7月1日之后交付的船舶,500总吨以上的钢质散货船专用压载舱强制实施PSPC。对此,江苏多数大型船企已经引起了重视,他们投资建起了符合PSPC要求涂装设施,进行了专业人员培训。而有些船企,尤其是中小型造船企业中的许多企业还没有关注此标准的执行,从众心理比较严重。这将对执行PSPC标准带来不利,进而影响江苏造船业的稳步发展。
为了积极推进IMO造船新规范标准颁布实施的形势,加强PSPC标准执行的前期工作,由省国防科工办牵头,组成该领导小组,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毛灵光任组长,小组成员由江苏海事局、地方海事、江苏船协、省造船工程学会、CCS南京分社,各市国防科工办和重点船舶企业的有关领导同志组成。
在首次领导小组工作会上,毛灵光组长作了报告。他分析了江苏造船业面临IMO造船新规范标准,尤其是PSPC新标准挑战的形势,提出了应对措施;部署了当前任务。他认为,现在多数大型船企对执行PSPC标准的工作比较重视,而中小型船企对此不够重视,且执行困难很大。首先是这些企业决策层和高层管理对此没有重视,没有认识到能否执行PSPC标准关系船企生存的严重性。从众心理阻碍着该标准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。其次,中小型船企在执行该标准硬件建设上投入远比不上大船企。再次,中小型船企在执行该标准的人才、技术和手段严重不足。今后将会因不符合新标准,监测部门拒绝认可,船东因此而弃船、罚款等,造成这些企业信誉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,至时就难以补救。
会议提出了当前的7项工作:一是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船企要成立相应的PSPC推进领导小组。二是,开展宣传培训。召开专项会议,邀请专家授课,介绍PSPC相关知识和执行时限、实施程序等内容。指导开展新涂层标准检查人员的培训和认证。三是,引导推进实施。尤其是要对中小船企以特别关注。四是,统计跟踪监督。将对全省手持船舶订单中涉及PSPC的船舶进行统计、汇总,并对实施过程监督。五是,组织信息、技术交流。六是,辅导中小船企。鼓励他们与船级社、研究所合作,鼓励社会化协作,支持中小船企涂层外包。七是,编制标准合同文本。
2024-04-18 09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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