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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复 全国保税港区增至八家

2008-10-06 12:02 性质:转载 来源:中国港口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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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众日报今日消息报道,国务院近日下发《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》(国函[2008]83号),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正式获准建设,...

  据大众日报今日消息报道,国务院近日下发《关于同意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》(国函[2008]83号),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正式获准建设,成为继上海洋山、天津东疆、大连大窑湾、海南洋浦、宁波梅山、广西钦州、厦门海沧之后我国第8个保税港区。该报援引青岛市有关部门消息称,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正式获准建设,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按照“功能整合、政策叠加” 要求,以保税区、保税物流园区以及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。

 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的获批,标志着青岛在扩大开放、拥湾发展、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方面抢占了政策制高点,在环渤海经济圈“大(连)青(岛)天(津)”支撑发展格局中赢得了先行先试的开放优势。

 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设立于胶州湾西海岸,规划面积 9.72 平方公里,划分为码头作业、综合物流、国际物流、出口加工等四大功能区,其中码头作业区 4.8平方公里,已拥有集装箱专用泊位12个。保税港区具有港口作业、国际中转、国际配送、国际采购等功能,主要开展集装箱拆拼、临港增值加工、物流仓储、集装箱国际中转等业务。

 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集保税区、保税物流园区、港口、出口加工区等优势于一体,实行全域封闭化、信息化、集约化监管。享受保税区、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: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;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,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;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,实行退税;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  根据规划,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将于2009年底实现一期封关运营, 2010 年实现港区全面封关运营,届时港区内集装箱专用泊位将达到19个,实现集装箱年吞吐能力 1150 万标箱。在保税港区政策带动下,预计用3至4 年时间,青岛港可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之一,成为沿黄九省区进出口贸易集散中心和功能最全、规模最大、政策最优惠、服务最便捷的综合性大港。

  有关专家认为,前湾保税港区的批复设立,对山东对外开放具有深远意义:有利于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国际中转功能,有效遏制并夺回国内流失到韩国、日本的中转箱量,推动青岛港在未来5年内发展成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,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进程;将更好对接“环湾保护、拥湾发展”战略,促进周边区域开发开放,形成呼应主城发展的新型经济区域,推进“一主三辅多组团”战略深入实施;将进一步优化山东港口集群资源配置,形成以青岛港为龙头、烟台和日照港为两翼、其他港口为补充的东北亚组合枢纽港,推动山东发展成为国际开放大省;将有力吸引物流、信息流、资金流等资源要素高速集聚,促进中西部开发开放,整体提升山东省乃至沿黄流域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。

  据初步分析,到2010年,青岛前湾保税港区19个码头泊位全部投入运营后,将带动青岛口岸集聚1500万标箱的吞吐量及3亿吨的吞吐能力,促进山东由“ 港口大省”向“港口强省”转变,成为环渤海经济圈现代物流发展的超级引擎。同时,保税港区建成后,每个集装箱的物流成本可降低 350元,仅按青岛港现有外贸集装箱吞吐量计算,每年可节省 14.7亿元。

相关背景:

  青岛保税区争创保税港区大事记

  2000年初,青岛保税区在全国保税区中率先提出了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的建议;

  2003年1月,《青岛保税区向自由贸易港区功能转型试点方案》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制完成,同年11月底,国家在青岛保税区召开“中国保税区管理与发展研讨会”;

  2003年12月10日,总投资超过5亿美元,集保税功能和码头港口服务功能于一体的“青岛保税物流园区与前湾招商国际码头”项目的隆重奠基,标志着青岛保税区“区港联动”工作取得重大突破,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;

  2004年8月16日青岛保税区被列于继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之后的全国第二个“区港联动”试点区;

  2004年11月,《青岛“区港联动”试点方案》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同意并于次年2月转报海关总署;

  2005年3月29日海关总署批准《山东省政府青岛“区港联动”试点方案》,青岛保税区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;

  2005年8月,青岛区港联动试点项目之一青岛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,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全面开工建设;11月11日,青岛保税物流园区正式通过海关总署等八部委联合验收,开始封关运营,青岛口岸“区港联动”由此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。 目前,两个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已投入运营;

  2006年提出开展区区联动,与济南、潍坊等10个地区建立保税政策联动机制;

  ……

  建设“青岛保税港区”的设想,不断地得到省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。2008年以来,山东省、青岛市政府又再次明确提出了“积极争取在青岛设立保税港区,构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”和“积极申请设立青岛前湾保税港区,规划建设自由贸易港区”的对外开放目标,并已经和正在采取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保障措施。

  2008年6月,黄岛海关驻保税区办事处在青岛海关“优化转关无纸化模式”框架下,又推出三条简化措施,使港区与相关保税区域之间的货物无障碍流通。这三条措施是:一是前湾港与保税区之间流转的进口货物在商业封志完好的情况下,不再施加关锁;二是保税区与物流园区之间的货物流转不实行转关监管模式;三是物流园区与招商局码头不实行转关监管模式,进境入区货物实行“移动证”管理。新政策的出台,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企业物流成本和申报等待时间,降低了通关费用。

  2008年7月1日起,青岛保税区内保税仓储货物结转开始免予报关,实行备案制。今后,企业在保税区内进行保税仓储货物结转时,不再产生任何报关费用。这一制度的确立和实施,大大节省企业为保税仓储货物结转申报所产生的报关费用,同时也将大大提高保税仓储货物结转贸易效率,对保税区功能、政策优势的发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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